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挡车器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17日18:49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招远正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挡车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招远市府前路86号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招远正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招远市金晖路338号,单家村碑以北100米路东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挡车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3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采购预算单价(元/个) |
一包 | 挡车器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供应商自行声明); 3、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4、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办理); 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60.00 |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7月18日8时00分至2018年7 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远市金晖路338号,单家村碑以北100米路东
3.方式:现金购买。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8年7 月18日至2018年7 月20 日(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开标厅(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开标厅(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姜茂峰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赵燕伟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谈判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招远正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