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四川旅游政务和资讯信息的发布、宣传,为广大公众和游客提供旅游信息服务,提升省旅游发展委官方新媒体影响力,以推动四川旅游的品牌和形象建设,四川省旅游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采购官方新媒体的内容运维和推广服务供应商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官方新媒体内容运维和推广项目
二、项目经费和来源:45万元,财政资金
三、项目内容要求
(一)本项目官方新媒体构成: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旅游发展委”(政务号)、“旅游四川”(订阅号)、“四川旅游”(服务号);新浪微博“@四川旅游”;今日头条政务号“四川旅游”。
(二)合作目标:围绕省旅游发展委职能职责和推动四川旅游产业、旅游化、旅游的工作,按照政务新媒体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四川旅游宣传工作重点,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营销宣传和智慧服务等工作,有效提升四川旅游的形象。
(三)日常内容运维要求
1.微信公众号“四川旅游发展委”(政务号):
采编发布省旅游发展委、全省旅游系统等相关旅游要闻、行业动态、旅游产业、招商项目、旅游安全、政策法规、行业监管、规划设计、党风廉政建设等政务信息,发布数量每天1次,每次不少于3条。
2.微信公众号“旅游四川”(订阅号):
采编发布全省旅游资讯信息,发布数量每天不少于4条;原创四川旅游资讯文章,每周不少于3条。充分利用文本、语音、图片、视频等多媒体方式开展宣传。
3.微信公众号“四川旅游”(服务号):
根据“四川省旅游发展委”、“旅游四川”、新浪微博“@四川旅游”等阅读量甄选本周热点旅游资讯,每月发布4次,每月发布数量不少于30条。
4.新浪微博“@四川旅游”:
围绕四川旅游热点和网友关注热点,发布四川旅游政务、资讯、服务等信息或开展话题互动,发布数量每天不少于6条。
5.今日头条政务号“四川旅游”:
采编发布四川旅游政务信息和旅游资讯信息,发布数量每天不少于10条;策划问答类文章,每周发布不少于1篇;利用今日头条各类平台,策划制作四川旅游宣传短视频,每月发布不少于1次。策划开展不低于1次直播,并在各平台联动推广。
(四)联动推广要求
1.围绕四川旅游节庆会展等重大活动或四川重点旅游资源、线路产品,策划开展新媒体互动活动。策划线上、线下互动活动不少于6次(原则上活动费用和奖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围绕全省旅游重要节庆会展,旅游资源线路、产品等,策划制作四川旅游H5传播页面,每月发布不少于1次。策划设计制作“四川旅游”四季节气和节假日问候高清精美电子图片、电子贺卡等,在各平台联动推广,每个节气发布不少于1次。
3.根据微政四川、政务头条号等,对全省21个市州旅游局(委)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运营情况,发布榜单排名。开展数据分析,指导实施精准推广,为四川旅游新媒体营销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协助指导市州开展新媒体宣传工作。
4.围绕自助导游、虚拟导游维护各功能模块,为游客提供全面周到的智慧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全省景区导览,总量不低于150个4A级以上景区或特色景区。
5.根据要求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五)在我委官方新媒体上新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六)粉丝增长要求
微信公众号“旅游四川”粉丝量较合作前增长15%以上;微信公众号“四川旅游”粉丝量较合作前增长12%以上;新浪微博“@四川旅游”粉丝量较合作前增长6%以上。
(七)项目期限:6个月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方案: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展示为本项目设计的整体内容运维和推广服务方案。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分析深刻,充分体现四川旅游政务、资讯宣传的要求,可操作性强,时代特色鲜明,有独到创意;
2.体现供应商的政务新媒体运维经验或专业能力,体现供应商的采集编辑、文案设计、页面设计等能力;
3.体现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能有效推广官方新媒体影响力;
4.运用小程序等手段和技术,丰富宣传方式和手段;
5.体现对敏感和突发舆情的迅速反应能力和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服务团队:
1.供应商须在成都市内有营业场所,或已经在成都市设立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成都市设立办事机构(提供承诺函);
2.具备6-8人的专业团队,人员涉及文字编辑、美术设计、图片采编、视频采编及相关技术等专业人员;
3.明确1-2名专业人员,负责对接中心与市州、景区、其他宣传渠道和平台的宣传营销合作等相关工作。
(三)承诺提供本地化服务,实施7×24小时响应,具备应急公关处理能力,及时协助省旅游发展委开展舆情处理。
(四)承诺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五)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成果和知识产权均归我中心所有。
(六)承诺确保我委官方新媒体安全。如出现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问题,概由供应商负责,若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丰富经验及案例;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严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转包。若转包则视同拒绝履行本项目合同义务。
六、响应文件组成和要求
共一包,包括投标申报书,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须提交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一)投标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2):包括资格的声明函、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价时适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资格性响应文件单独按附件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并密封。
(三)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3):包括报价一览表(填写报价)、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并密封。
(四)将上述文件总体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七、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四川旅游政务网(www.scta.gov.cn)发布比选公告。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二)比选报名。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点前向四川省旅游信息中心(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发展委1206室)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比选。资格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注:2、4、5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6、参与比选的公司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以上2-5项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三)比选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发展委1207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四)资格初审。比选会现场开标后,专家组根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进行专家综合评审。
(五)专家评审。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专家组根据参选单位报价、实力、方案、现场陈述、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六)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四川旅游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八、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参与比选供应商自行承担参选所有费用;
(三)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四)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六)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省旅游信息中心将通过四川旅游政务网通知。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四川省旅游信息中心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