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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长街镇新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Ⅱ期)(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8GC060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长街镇新南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Ⅱ期)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8〕24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海县长街镇新南村,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等别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工程招标范围:整治灌排河道2.93km,改建翻水站1座,改建农桥6座,新建农桥1座,水闸新建1座。
本工程造价约1011万元,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hztb.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址:http://www.nhztb.gov.cn/)平台完成支付。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2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查看详情。
7.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长街镇地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室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周工
电话:150*****771电话:|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查看详情 1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