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航务管理处海关大楼维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一级资质;3)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航务管理处海关大楼维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230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预算金额:316.68万元,本次招标限价为273万元。超过招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其中2018年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68.205 万元(采购编号18-23038),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其余资金。2、项目概况:市航务处使用的海关大楼一、二、五层办公室、走道、餐厅、卫生间进行维护等,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5、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 6、交付日期:2019年9月30日前完工(含工程竣工结算时间) 7、采购预算金额:*******查看详情.00元(国库资金:*******查看详情.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26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02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扫描原件彩色扫描;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c.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d.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e.“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原件彩色扫描。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26 15:30:00至2018-08-02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a.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规定报名日期内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以下同),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核验及留档,逾期不再办理;地点: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604室。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b.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c.本项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6 09:30:00。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604室。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2、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3、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注:第 2 项投标确认回执则由投标人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标书后,投标人须联系招标代理单位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a.本次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第2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b.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航务管理处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中山东一路13号5楼531室财务科 | 地址:杨浦区翔殷路256号604室 | 邮编:200002 | 邮编:200433 | 联系人:金姬 | 联系人:张萌妹 | 电话:********查看详情 | 电话:********查看详情 | 传真:********查看详情 | 传真:********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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