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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发布时间 2009/11/26
招标业主广东省财政厅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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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直单位2010-2011年度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PCGD091000FT205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财政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0~2011年度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谈判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 2010-2011年度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车型(国产):乘用车、小型工具车。

2、用途:2010-2011年度公务车辆协议供货资格。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本次采购实行全省联动,协议供货车辆为国内生产的各品牌型号乘用车、小型工具车。制造商除提供广州地区协议供货车辆销售店外(1~6家),还需推荐对广东省内各地级市的车辆销售店作为当地的协议供货商。各市可依据省直单位公务车辆采购协议供货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选取本地区(或在邻近区域)制造商推荐的销售店,作为协议供货商,具体实施以省财政厅关于车辆协议供货的通知文件为准。实行灵活的准入机制,在协议供货期限内,对协议供货车辆制造商提供的系列车辆更新(改进)版、新增款,只要符合协议供货的各项条件,经审核后可即时纳入协议供货范围。对暂未进入协议供货的品牌车辆和新出系列车型,不定期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在协议供货期限内可进行增补。使用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必须是国内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报名时需提交生产制造商介绍信或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

3、每个厂家只允许有一家报价人。

4、报价人须推荐经销商(可以包括报价人)作为其政府协议供货项目供货代理商,供货代理商必须在服务区域具有技术服务机构、合法销售渠道、固定办公场所。

5、协议供货车辆必须为获得有效的国家节能环保认证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有关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009 年12月9日,8:30~17:00(假期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大厅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报价人可从网上下载“报价文件格式”部分(在网址www.gpcgd.com中的“采购信息”公告栏里找到相应的采购公告并打开,右上角的附件为“报价文件格式”)。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范围: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17日,9:00~17:00。因预计报名家数太多,每工作时段(半天)安排5~6家进行谈判,故各报价人具体的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谈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如实际情况需延长谈判时间,也会另行及时通知通知。

2、谈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室

3、本次谈判不需提交报价保证金。

4、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的表格及文字部分的电子文档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交付给集中采购机构。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财政厅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因越秀区周边停车较为紧张,请各报价人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秦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8319 8498、***-********查看详情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 9916

E-mail: qinzehui@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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