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适用于资格预审评审制审查的招标工程项目)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武汉金桥·太子湖1号住宅1﹟、2﹟楼工程 |
项目报建编号 | |
招标人(盖章) | :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1日17时 |
公告截止时间 | :2009年12月24日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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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招标单位 | 名称 | 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杨树鸣 | ||||||||||
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9R1地块 |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招标代 理单位 | 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人 | 张明哲 | |||||||||||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工程 概况 | 工程 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9R1地块 | 本次招标投资额 (万元) | 7500万元 | ||||||||||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m2) | 53941. 98 平方米 | 栋数 | 2栋 | 结构层次 | 框剪31层 | |||||||||
市政工程 建设规模 | ∕ | |||||||||||||
标段划 分情况 | 1个标段 | |||||||||||||
资金来 源和落 实情况 | 已落实 | 招标 内容 | 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 |||||||||||
招标要求 | 工期要求 | 540(日历天) | 质量 要求 | 合格 | ||||||||||
资质 要求 | 投标人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 ||||||||||||
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 工民建壹级 | |||||||||||||
需要核验的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数据信息 |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资格等级、类别以及受聘和执业资格注册信息、在建工程信息; (五)企业和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限制投标信息; (六)以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上述有关信息和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 (七)业绩、信誉等相关信息(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合 格 投 标 申 请 人 的 必 备 条 件 | (一)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和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类别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已经受聘并注册于投标申请人单位; (三)企业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五)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六)企业或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 (七)企业未因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被暂扣、吊销或连续两年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中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被暂停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并处于暂停期; (八)企业或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未因其他方面原因发生不良行为记录并正在被公示; (九)企业未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分包工程款,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 (十)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各项资质(资格)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各成员单位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各方责任明确。 以上信息从市建委中心数据库中查询。 | |||||||||||||
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方法 | 本招标工程的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审查,请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此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于本公告载明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限内,由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持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以及本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所列的各类证照复制件,送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网址 | 中国武汉建设网(www.cnwhjs.com) | |||||||||||
投标报名时限 | 2009年12月21日17时起至2009年12月24日17时止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限 | 2009年12月28日9时起至2009年12月28日11时止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 地 点 | □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单 位 | 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选择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方式 | √ 本招标工程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通过证照核验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采取评分排名的方式,从中择优选择 9 个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注:投标申请人可点击此处下载并参考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本招标工程合理价,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出的时间 | 2009年12月 日 | |||||||||||||
备 注 | 对投标人其它要求: 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一次性提交以下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和资格预审申请书参加现场审核: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建造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及违约经济处罚。4、外地企业须携带来汉注册登记证。5、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的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含拟派建造师)。6、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 二、投标申请人的支票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出8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单位信誉金在2009年12月26日17时前提交汇入到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及其它名义汇交,并换取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收款收据,在2009年12月26日17时前信誉金未按规定进入指定账户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信誉金将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信誉金在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账户名称: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沌口支行;账号:0514 0142 1000 2432 开户行行号:213401。 三、现场资格审查(原件)时间:2009年12月28日9时~11时止,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国际嘉园A座3楼。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审核将被拒绝,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民工工程款行为;在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等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五、本招标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审查, 对通过证照核验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采取评分排名的方式,从中择优选择9个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招投标管理机构(签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签章): 复核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