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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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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09/12/9
招标业主成都市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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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公告

一、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之一,现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建设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09〕274号)授权成都市人民政府以BOT方式建设。现就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实行全段招标和按东西两段分段招标,两种招标方案一并进行,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全段招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如全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全段所有投标被否决,或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签订投资协议的,再对分段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届时,东段、西段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全段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则不再对分段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三、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一)项目概况:

全段项目概况: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全段项目路线起于广汉境内新丰场南侧龙居寺附近成绵高速公路K20+800,之后沿顺时针方向环状前行,经成都市(青白江区、金堂县、龙泉驿区、双流县、新津县、崇州市、温江县、郫县、新都区、彭州市)、广汉市、简阳市共12个区县市,闭合于起点。全长220.713公里,总投资估算为271.83亿元。

项目沿途主要为平原微丘地形,仅龙泉山段及简阳境内路段为低山、丘陵地形,地形地质条件相对较好。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龙泉山隧道(16215米/10座,最长隧道4110米)以及成都和广汉境内跨铁路、公路及城市规划区的12座特大桥(33523米/12座,最长特大桥5000米)与成都市放射状高速公路相交叉的10座枢纽互通式立交等。

项目主要工程规模:桥梁总长54569米/199座,隧道总长16215米/10座,桥隧占路线总长32.07%;互通立交29座(不含预留7座),连接线长9.188公里,占地26088余亩。

东段项目概况: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桩号K205+300~K220+712.788和K0+000~K92+600,分别位于成都境(彭州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龙泉驿区、双流县)、广汉境、简阳境内;全长108.013公里,总投资估算为144.57亿元。

东段项目主要工程规模:桥梁总长26811米/102座,特大桥13463米/5座,隧道总长16215米/10座,特长隧道 4110米/1座,长隧道10180米/6座,桥隧占路线总长39.83%;互通立交12座(不含预留3座),连接线长4.43公里,占地12408余亩。

西段项目概况: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桩号K92+600~K205+300,全部位于成都境内(双流县、新津县、崇州市、温江区、郫县、新都区、彭州市),全长112.700公里,总投资估算为127.26亿元。

西段项目主要工程规模:桥梁总长7758/97座,特大桥20060米/7座,桥隧占路线总长24.63%;互通立交17座(不含预留4座),连接线长4.76公里,占地13679余亩。

本项目全段计划于2010年开工,2013年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3年。

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项目收费期不超过30年。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移交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期满后,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如果按分段招标的投标人中取全部标段的,投标人可以组建一个项目法人。

(三)标段划分:

1.招标项目名称:

全段招标: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全段投资人 或

分段招标: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东段投资人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西段投资人

2.投标人可同时对全段、东段、西段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的一或两个项目投标;如果分段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

3.根据全段招标情况,如无须对东段和西段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的,招标人将投标文件原封退还投标人,除一并退还其相关投标担保外,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最短收费期限法。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全段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足够的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成立不足三年的独立企业法人实收资本30亿元以上(含30亿)。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主办人实收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成立不足三年的联合体主办人实收资本30亿元以上(含30亿);联合体其他成员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

(3)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商业信誉:

1.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2.履约情况良好;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三)财务状况:

1.200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5%,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其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不足一年的,以最近的财务报告为准);

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公司存续年度计算(不足一年的,以最近的财务报告为准);

3.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为最近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四)投融资能力:

银行信用等级和银行授信额度符合以下要求:

1.银行信用等级(有效期内)AA级以上(含AA级)。

2.银行授信额度(联合体为各成员之和):

(1)2008年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

(2)目前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目前可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30亿,且银行存款?10亿。

六、分段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足够的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成立不足三年的独立企业法人实收资本20亿元以上(含20亿)。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主办人实收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成立不足三年的联合体主办人实收资本20亿元以上(含20亿);联合体其他成员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

(3)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商业信誉:

1.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2.履约情况良好;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三)财务状况:

1.2008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投标段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5%,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其净资产不低于所投标段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不足一年的,以最近的财务报告为准);

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公司存续年度计算(不足一年的,以最近的财务报告为准);

3. 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为最近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四)投融资能力:

银行信用等级和银行授信额度符合以下要求:

1.银行信用等级(有效期内)AA级以上(含AA级)。

2.银行授信额度(联合体为各成员之和):

(1)2008年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2)目前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目前可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20亿,且银行存款?5亿。

(五)特别规定提示:

如果分段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中两个标段,但中两个标段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须符合全段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果按分段评标排名,某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初步排名均为第一名,但其基本资格条件不符合全段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则仅将其推荐为两个标段中其所报收费年限较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而不参加另一标段的候选人推荐;如其所报两个标段的收费年限相同,则将其推荐为两个标段中投资额度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而不参加另一标段的候选人推荐。

六、有意向投标者,请按下列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一套(联合体必须为主办方的相关材料)。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12月9日2009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9:00至11:30、14:30至17:00,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提前与招标人联系)。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13楼1304号。

4.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参考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民币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投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若自愿进行独立环境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12月28日10点(北京时间)开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A座5楼会议室。

八、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划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全段投标人提交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分段投标人每段提交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既参加全段投标又参加分段投标的,只需提交人民币400万元整(大写:肆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对所有投标提供担保。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1月 26日上午8:30始至10:00止(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十、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如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标人:成都市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成都高速大厦A座 邮编:610041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联系人:简红 130*****082 王小斐 139*****113 招标人: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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