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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延伸段(鄞州大道-庆元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全过程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发布时间 2018/8/24 关键词全过程   近期更新6780项目点击关注“全过程”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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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湖南路延伸段(鄞州大道-庆元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Z-GCZB-*******查看详情(发布时间:2018-08-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湖南路延伸段(鄞州大道-庆元大道)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鄞发改投【2014】3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工程北起鄞州大道,南至庆元大道;

项目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1269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37米,具体横断面布置为:2米中央隔离带+2×(8米车行道+1.5米绿化隔离带+4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 15768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建安工程费暂定10121万元;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标段建设全过程的项目代建管理及其他专项咨询服务,其中项目代建管理服务范围具体指代建服务,专项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工程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具体内容如下:(1)代建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服务,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决算报审,协作财务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3)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或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4)造价咨询服务范围除已完成或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外涉及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等。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管理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列入《宁波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甬建发[2017]133号);

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造价咨询,以上资质中的任何一项,且列入《宁波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甬建发[2017]133号);

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息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且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在系统中不得有未解锁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且其他项目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3其它要求:

3.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其余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3.6.4条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04室

联系人:季双喜、曹凯磊

电话:****-********查看详情152*****524

传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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