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建隆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6]GXG[GK]*******查看详情的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尤溪职业中专男女宿舍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1 | 1 | 国内 | 340590 | 340590 | 详见标书 | 详见标书 | ||||||
合计: | 34059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零伍佰玖拾元整元(¥34059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工程完成后,要求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合格,招标人、施工单位及招标人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经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修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负。整改完毕再次会同验收,验收达到招标人满意,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加盖各自单位公章,验收过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验收清单一式四份,招标人与中标人各执一份,送三明市财政局采购监督办及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原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付款95%;质保金,一年后支付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招标文件执行。
10、违约责任
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合格为止,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中标人负责。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时,招标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中标人的工程款,同时扣除其全额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同时还须支付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朱春华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