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化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跨线桥宣传牌租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 ||
行政区域 | 通化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1日10:26 |
预算金额 | ¥14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曼俊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化市新华大街215号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曼俊波****-*******查看详情 | ||
代理机构名称 |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化市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钟花 ****-*******查看详情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葡萄酒产业发展中心(公示).doc |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通化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跨线桥宣传牌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化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跨线桥宣传牌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2018-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曼俊波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通化市新华大街2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曼俊波****-*******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钟花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通化市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宣传牌所有公司负责喷涂、悬挂及张贴采购人指定的宣传内容,并负责维护、定期更换采购人指定的宣传内容。
宣传牌规格:56米*5米或32米*3米。
宣传牌租赁价格:贰个广告牌每年租赁价格为71.5万元,两年共计143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加快我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步伐,外树通化葡萄酒产区形象和提高产区影响力,着力打造“酒香万家”城市名片,全面振兴通化葡萄酒产业。我单位拟在我省高速公路主干路(龙嘉机场至通化高速路段)选取2处高速公路跨线桥宣传牌(4面),宣传内容为“中国风土·通化葡萄酒产区”,借以通过对通化葡萄酒产业的宣传,提升我市知名度。
本着节省财政经费,例行节约的原则,我单位经过前期市场调查,龙嘉机场至通化高速路段跨线桥宣传牌租赁价格过高,单个租赁价格在80万元/年—260万元/年不等。经过多方询价,吉林省欣宇星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属的扶长高速公路长春—营城子段311公里200米处宣传牌、扶长高速与营东高速交汇72公里180米处宣传牌规格、地理位置、租赁价格最为理想。同时,该公司在业务范围内能够提供优质的宣传牌制作、维护及展示效果等服务,符合我市葡萄酒产业宣传工作要求。为避免广告公司因市场原因每年上涨广告费用,如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该公司的租赁业务及服务,2年即可节省财政经费150多万元。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吉林省欣宇星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小合台居住区长春税务学院小区3栋402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1论证意见 1. 吉林省欣宇星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吉林高速合法跨线桥广告牌经营权。
2. 该公司多年从事户外广告业务,有专业的制作团队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避免各种未知问题。
3. 抚长高速和营东高速路段为长春至通化主要高速路段,客流量大、宣传面广、宣传效应好,是宣传推广植入广告的绝佳位置,对于展示通化葡萄酒产业形象、提升我市知名度有着显著的作用,在此位置设置广告一目了然,性价比高。
专家姓名:程舒伟 工作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职称:教授
专家2论证意见 1. 吉林省欣宇星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吉林省现阶段唯一使用特殊材料制作跨线桥广告牌的企业,其广告牌具有夜间反光效果,夜晚也可清晰展现节约电力成本。
2. 如在长春至通化路段新建广告牌对施工人员安全存在隐患,并且针对该路段桥体结构及位置应进行综合勘测,同时施工难度较大可能会导致该路段暂时性封闭。
专家姓名:张纯辉工作单位:机械工业第九研究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3论证意见 抚长高速(S26K720+180m)、营东高速(S2611K72+180m)的广告经营发布权是由吉林省欣宇星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且营东高速为唯一拥有跨线桥广告牌经营的企业。
通化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高速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供应商推荐为“吉林省欣宇星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家姓名:张秋华工作单位:吉林财经大学职称:法学教授
专家资格证书及联系方式附后。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11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止。
采购人:通化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采购人地址:通化市新华大街215号
联系人:曼俊波
电话:****-*******查看详情
集中采购机构: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
联系人: 林海欣
电话:****-*******查看详情
财政部门地址:通化市新桥路259号
联系人:孙翰农
电话:****-*******查看详情
申请日期: 2018年9月3日
附注:公示期内如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的将不予接受。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3.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