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姜山镇东西郑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B(2018)-102 (发布时间:2018-09-11)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西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东西郑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一事一议办[2018]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东西郑村
规 模:建筑层数为2层,建筑面积约1090平方。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查看详情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鄞州区姜山镇东西郑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建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须具有 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已按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规定允许其同时再承担一个小型建设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预算书、示范文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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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西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鄞州区姜山镇东西郑村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江东新天地商务楼11幢15楼
联系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