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宅村老市场钢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宅村老市场钢棚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曹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预算造价:约49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东区曹宅镇;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具备二维码查验功能的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临时建造师证书);
4.4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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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4.6按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按规定领取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9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 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8、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
9、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曹宅镇土管大楼四楼)
镇招投标中心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138*****251
招标代理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86*****573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曹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