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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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钱库镇第一中学教学综合用房续扩建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立[2018]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钱库镇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钱库镇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苍南县钱库镇第一中学教学综合用房续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250㎡,有关设施同步建设。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191万元,建设资金由省专项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建设地点为苍南县钱库镇。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施工图审查至全部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⑴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本公司,无在建的监理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2)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企业业绩:无要求。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6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请在2018年9月27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取传真方式或邮件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或邮件的,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传真:0577-68800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09:30分,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8年 9月27日上午12时之前。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5.4 答疑时间:2018年9月27日下午17时之前。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0款。”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钱库镇第一中学
联 系 人:周校长
传 真:/
招标代理: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0577- ********查看详情
苍南县钱库镇第一中学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