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建设EPC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基础设施 工业园区
所属地区 |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 | 发布时间 | 2018/9/25 | 关键词 | 基础设施工业园区 近期更新33745项目 点击关注“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实时招标项目![]() |
招标业主 | 大余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项目招标进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B23000-0403-2018-0700生成日期:2018-09-25责任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余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赣余招字[2018]第5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已由余发改字[2018]1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余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余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总投资:约2.68亿元;
2.2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大余县新城工业小区、新华工业小区及新安食品产业园;
2.3 工程招标内容:新建园区道路长约10.4公里,河道箱涵约700米,土方平整约902.17亩,主要建设道路、土地平整、供排水设施、污水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从地质勘察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a、项目地质勘察、勘察外业见证;
b、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C、施工、施工组织、保修期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策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2.6 招标范围内计划工期:建设期两年,根据园区建设计划,分子项目签订合同组织实施。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2.7 支付方式:建安费建设期内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8 质量要求:
a、地质勘察质量要求: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b、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c、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是具备以下资质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个项目施工投资额1亿元(不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财务最低要求: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盈利且2017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即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报表);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不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3、外埠来赣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必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要求办理有效的进赣备案年度登记手续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信息登记,并提供查询记录或登记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开标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应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开标之月前三个月(6、7、8月)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并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二个;
(2)联合体的各成员及其子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一)。
6、①本工程不接受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含整改或整顿期间禁止承揽新的业务)且在本工程公告至开标期间仍处于处罚期的企业参加投标(在上述期间不论所限制投标地点),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②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设计和施工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但为保证项目的实施,需由投标人拟派相关代表(代表中一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携带如下资料:①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开标之月前三个月(6、7、8月)的社保证明。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⑤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上述相关复印件须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大余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了解本项目的施工环境和特点并签署投标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后方可办理对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县工业园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59*****228。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①设计、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设计、施工企业的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③本公告有效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④牵头单位(即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⑤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见附件一);⑥招标人出具的已签署诚信承诺书的证明。
注:上述第①、②项资料均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③~⑥项资料须提供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外,其余资料只需牵头单位盖章。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余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章)法定代表人:周春光 (章)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县工业园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159*****2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毛祖东(章)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86*****617
招标监督单位: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二:诚信承诺书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