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08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入围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受采购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入围项目;
2.2入围数量:3家;
2.3服务期:招标服务期限1年;
2.4招标范围:诉讼代理服务入围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4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拟派往北湖管委会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3人及以上,团队成员应熟悉政府日常法律事务,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土地、规划、拆迁、合同审查等相关法律事务,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执业记录;
3.6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知识水平和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操守;
3.7拟派往北湖管委会服务的律师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律师资格证书及丰富的从业经验,提供人员单位社保证明;
3.8信誉要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提供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执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
联 系 人:吴超
监督单位: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