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8-SL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鸡冠乡新民村堤防工程已由汪水审批[2018]2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汪清县鸡冠乡新民村堤防工程;规模:堤防总长度1415米,涵洞3座;标段划分:1个;招标范围:建筑工程、金属结构、临时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鸡冠乡新民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工期 23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企业信息已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以《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4.2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9:00时,地点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半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联系人:倪赞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联系人:姜珊
电话:****-*******查看详情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