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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陂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污水处理

所属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发布时间 2018/9/29 关键词污水处理   近期更新3701项目点击关注“污水处理”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诏安县官陂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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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陂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鑫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鑫福海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昌兴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陂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诏安县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诏宜指办[201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官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官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官陂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官陂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813414元(含暂列金人民币400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736072元(含暂列金人民币4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官陂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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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9月30日8: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4日17时30分00秒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层)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费自付。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招标人没有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诏安县官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0:00时止;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开标现场递交,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网站上发布。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10月08日17时30 分前将确认函寄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层)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官陂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官陂镇

电话:181*****165?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601-602

电子邮箱:dhjs0596@163.com

电话:156*****975

联系人:小林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诏安县官陂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姓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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