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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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分公司航煤加氢装置节能改造——设计 | ||||||||||||||||||||||||||||||
项目编号 | ****-*******查看详情-JZSH-*******查看详情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 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2 项目规模:改造原一加氢反应进料加热炉(炉101),做为航煤加氢反应进料加热炉;炉101与炉202做一套联合余热回收水热媒系统;系统降压操作,对原料泵、注水泵改造;应用膜法局部富氧助燃技术,使原料加热炉节能减排;航煤加氢增上安全仪表系统(SIS)。3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4 设计服务期限: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历20天内交付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10天内交付长周期订货文件并通过审查,45天内交付施工图并通过审查,2019年内完成项目设计配合。5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项目建设需求,设计文件合格。6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有进度款,交付基础设计文件并经甲方审查通过后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50%,项目施工图完成经甲方审查通过后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40%,余10%用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或交付设计文件12个月后(以时间先到者为准),甲方支付剩余10%质保金。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8 后续服务要求:投标人在按时完成基础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同时,要求接到招标人相关设计配合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积极配合招标人按时高质量做好项目立项报批、施工配合、装置中交开工、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9 最高投标限价: 155 万元人民币。 1. 招标范围为:锦州石化分公司航煤加氢装置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含竣工图。2. 标段(标包)划分: ∕。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2 项目规模:改造原一加氢反应进料加热炉(炉101),做为航煤加氢反应进料加热炉;炉101与炉202做一套联合余热回收水热媒系统;系统降压操作,对原料泵、注水泵改造;应用膜法局部富氧助燃技术,使原料加热炉节能减排;航煤加氢增上安全仪表系统(SIS)。3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4 设计服务期限: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历20天内交付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10天内交付长周期订货文件并通过审查,45天内交付施工图并通过审查,2019年内完成项目设计配合。5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项目建设需求,设计文件合格。6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有进度款,交付基础设计文件并经甲方审查通过后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50%,项目施工图完成经甲方审查通过后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40%,余10%用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或交付设计文件12个月后(以时间先到者为准),甲方支付剩余10%质保金。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8 后续服务要求:投标人在按时完成基础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同时,要求接到招标人相关设计配合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积极配合招标人按时高质量做好项目立项报批、施工配合、装置中交开工、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9 最高投标限价: 155 万元人民币。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10-08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10-12 16:00:00.0 |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规划计划处522室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3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按格式来函索取招标文件即可。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1 10:30:00.0 |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1月1日10 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 300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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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煤加氢装置节能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节能改造 装置 加氢
所属地区 | 辽宁省-锦州市 | 发布时间 | 2018/9/30 | 关键词 | 节能改造装置加氢 近期更新18844项目 点击关注“节能改造,装置,加氢”实时招标项目 |
招标业主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项目招标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