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济南市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6%的扣除;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依据(鲁财库【2007】32号)文),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将分别给予5%价格扣除,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项目施工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项
交付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供应商自报最快供货期)
交付或实施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666号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发布人:济南市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