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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梯度PCR仪及非化学发光成像系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成像系统 化学发光 质谱仪

所属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 发布时间 2018/10/12 关键词成像系统化学发光质谱仪   近期更新1025项目点击关注“成像系统,化学发光,质谱仪”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山海关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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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梯度PCR仪及非化学发光成像系统招标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山海关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2日17: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15日08:00至2018年10月19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2日09:30
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小吃街)47号商会大厦5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64.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山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龙潭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成俊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秀鸿/****-********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山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梯度PCR仪及非化学发光成像系统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梯度PCR仪及非化学发光成像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GC-ZB-G-2018-0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山海关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龙潭街

联系方式:方成俊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秀鸿/****-********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1

1

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检测

1套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快速测试各种食品、环境、矿产品、工业品等样品中痕量元素定量、对样品多元素快速扫描做成份定性分析、以及元素成分的同位素分析和形态分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2

1

梯度PCR仪

1套

主要用途:用于食品水产品中致病菌等PCR法检测。(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2

非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1套

主要用途:用于食品水产品中致病菌等PCR法检测电泳凝胶等样品自动图像采集和定性定量分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视同提供了承诺。※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4.5 万元(人民币)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00至2018年10月1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购买时间:2018年10月15日08:00至2018年10月19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小吃街)47号商会大厦5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本项目合同包一预算价140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二预算价24.5万元为最高限价。

5、本公告第一段落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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