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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招)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普查 污染源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发布时间 2018/10/13 关键词普查污染源   近期更新3661项目点击关注“普查,污染源”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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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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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头市龙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809-039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40,000.00;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龙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1,740,000.00

2.项目编号:CLPSP(F)粤18ST01ZC33A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通过项目的实施,摸清龙湖区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5.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查看详情21@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各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账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分行(人民币)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401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现金),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15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10月23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国土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许小姐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小姐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梅溪东路经济综合楼4楼

联系人:林丹燕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邮编:51504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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