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鸣翠湖4A级景区创建工程(第五标段-摄影文化广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鸣翠湖4A级景区创建工程(第五标段-摄影文化广场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个包 | 东营市河口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鸣翠湖4A级景区创建工程(第五标段-摄影文化广场项目) |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人所需的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3、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5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15万元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10月 15日8时30分至2018年 10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 10月 15日8时30分至2018年 10月 19日17时30分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进行现场报名进行现场报名。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 10月 25日14时00分至2018年 10月 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615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 10月 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615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物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李先生
附件:本项目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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