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项目预算:18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具有本地驻地机构,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具有随时更改和维护的能力。
五、询价需携带的材料
(一)资质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4、廉洁承诺书(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5、知识产权承诺(应响应公告要求)(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1、就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项报价,并给出最终的合同总报价(开票价)。
2、报价单应包含序号、分项内容、分项金额(小计)、合计金额(总计)等方面,并加盖盖公章(报价单样表见附件四)。【注】
投标时须将资质文件、报价单等材料一起带至本院,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材料缺失而导致投标资格取消的后果;
六、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投标地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楼806。
联系电话:0513-68506399 联 系 人: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