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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资料印刷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印刷 宣传资料 活动

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 发布时间 2018/10/27 关键词印刷宣传资料活动   近期更新80998项目点击关注“印刷,宣传资料,活动”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重庆市民政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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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民政局(下称采购人)委托对2018年全市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资料印刷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序号

品 类

分项限价

投标保证金(元)

1

挂历印制(5万本)

5.95元/本

4000

2

宣传手册印制(10万册)

1.48元/册

3

周历印制(1万册)

26元/本

二、资金性质:自筹

单位自筹。各区县根据实际印制数量支付。

三、投标人(或称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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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需具备出版物印刷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送证书资质出具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属于分公司或代理商或办事处性质的还须附总公司或总部的委托授权书(或代理证书或代理协议)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mz.gov.cn)或代理机构处。

方式或事项: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mz.gov.cn)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期: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0月30日17:00(工作时间)

2.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3.1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必须是投标人户名)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3.2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181号)登记并购买。

4.报名方式: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本篇后附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查看详情@qq.com(邮箱)。

4.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181号),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3、开标地点:重庆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4、开标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5.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5.2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5.3按上述要求进行了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须按本篇“一、项目概况”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并于开标前一日北京时间12:00分前到账或现金缴纳至代理机构处。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基本账户或现金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基本账户或现金直接退还。

代理机构咨询电话:(023)********查看详情

七、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不接受联合投标。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000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

联系人:徐剑清

电 话:********查看详情08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兆晖

电 话: 185*****508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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