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公安局
乙方:福州优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FZCZZB[GK]*******查看详情的闽侯县公安局闽侯县雪亮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4 | 4-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雪亮工程(一期)项目系统测评服务 | 1 | 项 | 国内 | 123888 | 123888 | 国产 | 服务标准按标书要求 | ||||||
合计: | 12388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捌佰捌拾捌元整元(¥1238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雪亮工程(一期)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侯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30%,雪亮工程项目终验通过后支付70%。。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技术服务招标内容 5.1.1系统测试服务 5.1.2安全测评服务 5.2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乙方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成果(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 1采购人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30% |
2 | 70 | 项目测评完成后支付7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总项目终验完成后壹年。。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况,均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乙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与投标文件响应的不符的; (2)乙方自动放弃中标的; (3)乙方在中标公告期结束后30个日历日内(因中标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4)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5)乙方未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限的。 10.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测试、数据分析。14.2技术服务对象:招标人申请测试的信息系统,如所申请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环境不相符合,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为准。14.3技术服务成果:提交系统测试报告。14.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14.4.1系统测试单位按照最新的国家软件质量测试标准和测试规范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等),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软件系统的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14.4.2系统测试单位在中标人现场测评时,应遵守招标人的工作纪律,不破坏甲方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14.5其余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以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内容为准,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甲方: | 闽侯县公安局 | 乙方: | 福州优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 住所: | 联系地址:福州市软件园C区28号楼四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范光发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范勇 | |
联系方法: | ****-********查看详情 | 联系方法: | 189*****9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查看详情0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