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比选吾悦广场周边新建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现对吾悦广场周边新建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工程项目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吾悦广场周边新建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工程项目
进场交易登记号:GC********查看详情01
项目概况:规划一路北起玉河路,南至金海东路,长约450米;规划二路西起怀仁路,东至海城路,长约62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污水,以及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投资约2500万元。
项目地点:赣榆城区,吾悦广场周边。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工程施工、监理。
主要内容:拟定发包工作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协助合同签订等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工作事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
3、纳入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代理管理系统,并经有效认证可以正常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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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5、本市内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详见比选申请文件5.1);
6、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职人员要求(详见比选申请书);
7、业绩要求(详见比选申请书);
8、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9、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10、近3年内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以实时查询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代理管理系统信息记录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12、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的其他要求。
四、服务费用计取(报价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下浮40%计取。
五、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符合性评审通过后,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比选文件)
六、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获取方式:登录赣榆区政府网→“公示公告”
七、报名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地点:赣榆新城区公共服务中心四楼425室(黄海东路297号,区政府西南侧)
3.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参选。
九、公告时间
比选人: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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