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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人民法院智能文件流转系统·智慧庭审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智慧庭审 智能 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发布时间 2018/11/4 关键词智慧庭审智能人民法院   近期更新25576项目点击关注“智慧庭审,智能,人民法院”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珲春市人民法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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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珲春市人民法院智能文件流转系统·智慧庭审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珲春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8年11月04日20: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05日08:30至2018年11月09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09:30
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预算金额¥234.2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龙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珲春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祖铭蔚188*****118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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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龙****-********-****查看详情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珲春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珲春市人民法院智能文件流转系统·智慧庭审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珲春市人民法院智能文件流转系统·智慧庭审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773-1841GNJLFWGK3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龙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珲春市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联系方式:祖铭蔚188*****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龙****-********-****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珲春市人民法院智能文件流转系统·智慧庭审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珲春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 项目名称:珲春市人民法院智能文件流转系统·智慧庭审建设项目

货物名称:智能文件流转系统、智慧庭审建设项目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

二、项目编号:0773-1841GNJLFWGK305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2018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234.2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珲春示范区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采购人:珲春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祖铭蔚

电话:188*****118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赵龙

电话:****-********-****查看详情

2018年11月 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4.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8:30至2018年11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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