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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宁阳县高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由泰安市·宁阳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宁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阳县高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至华阳大道,南至振兴街,西至天源服装厂,东至仰圣路 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41333.36 m2,总建筑面积*******查看详情.52m2 ,其中住宅面积*******查看详情.2m2,地下车库面积389936m2,非机动车停车库面积50052 m2,配套总面积138577.32 m2。建筑密度14.85%,绿地率42.73% ,容积率2.28。总套数12616套,规划总人口27078人,地下停车位8665个。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查看详情181*****02005 | 宁阳县高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41333.36 m2,总建筑面积*******查看详情.52m2 ,其中住宅面积*******查看详情.2m2,地下车库面积389936m2,非机动车停车库面积50052 m2,配套总面积138577.32 m2。建筑密度14.85%,绿地率42.73% ,容积率2.28。总套数12616套,规划总人口27078人,地下停车位8665个。本项目按照泰安市及县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计划分期、分批按合同实施,第一期投资约5.8亿元,占地74亩,952户。 | 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并且[注册建筑师一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3.3.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9日 17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投标文件递交方法: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8日上午9:30,地点为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领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4.3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taggzyjy.com.cn。网上报名前须完成网上会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未进行会员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阳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根据“重要通知”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说明完成会员注册和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4.4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及时在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未网上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7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随同投标文件一块现场递交。现场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报价文件,如因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宁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山东省宁阳县金阳大街东段路南 | 地 址: | 山东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潘海华 | 联 系 人: | 孔凡勇 | 电 话: | 176*****108 | 电 话: | ****-********查看详情 |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zhb*******查看详情@163.com | 电 子 邮 件: | sdtcdf@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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