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DT-GK********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编号:HNDTC2010-FW(WY)-1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一般要求: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3)社保登记证影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2、特殊要求:
(1)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影印件
(2)提供三个近三年长沙市物业管理项目金额在50万元/年以上的合同影印件
(3)提供IS09000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影印件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2010年5月 4 日至2010年 5 月 23 日[i1] 止上班时间到长沙市劳动西路26号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内)购买或从网上下载。
3、购买或网上下载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0年 5 月 24 日[ls2]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0年 5 月 24 日[i3] 9:00时。
3、开标地点[i4] :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叁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现金或银行转帐(1)交纳现金到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讫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2)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人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代理公司核实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9
财务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财务联系人:张荣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26号
联 系 人:刘 佳 邮编:410007
电 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采购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沙市杜鹃路1号
联 系 人:金庭怀 电话:****-********查看详情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0479房间
联 系 人:吴沙 电话:****-********查看详情
网 址: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