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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厂办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服务外包

所属地区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8/11/5 关键词服务外包   近期更新4178项目点击关注“服务外包”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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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厂办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XS*******查看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厂办服务外包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驻厂办计量岗进行外包服务采购。

2.2招标范围:驻厂办计量员岗位服务外包,需要25人。

2.3 交货地点:淄博、潍坊、济南、东明、新海、青岛、东营。

2.4 服务周期:1年。

2.5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6 最高限价:86000/年/人。

2.7 技术要求:至少包括人员组织、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可能风险规避等,人员组织应包括实施人数、年龄、籍贯、学历、资历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条件: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含300万)以上。

3、业绩要求:企业近一年承担过的类似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8115201811月10,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电子版本,购买前请先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报名步骤:1.投标人需把《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填写完整扣上公章发送到项目负责人邮箱;2.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把电汇凭证发送到项目负责人邮箱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采用线下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10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SDXS*******查看详情)标书费”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投标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7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B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81127上午 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B5楼)

八、项目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共计21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大港油田三号院兴胜道邮编:300280

联系人:娄军电话:150*****720/***-********查看详情

邮箱:********查看详情1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开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570

招标公告一: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

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年月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名称)的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此外,为方便贵公司退还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和开具增值税发票,现向贵公司提供我单位相关信息,该信息由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信息(用于核实交款情况):

1.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

2. 收款银行帐号:

3. 收款银行名称:

4. 收款银行联行行号(支付系统行号):

5. 收款银行所在地:

开票信息(用于开具代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单位名称:

7. 开 户 行:

8. 账 号:

9. 注册地址:

10. 电 话:

11. 税 号:

我单位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提供信息错误或存在瑕疵,导致贵公司付款不成功(或被我单位开户银行退款),我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并允诺贵单位至少推迟一个月付款;如因提供信息错误(或存在瑕疵)导致贵公司开具发票有误,我单位不会要求换票,责任自负。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招标公告二:工作内容

驻场办作业指导书

1.驻厂办组织机构

驻厂办是仓储公司安排人员作业于集采计划相关炼厂或油库的单位。主要负责采集炼厂付油信息、油品取样及送检、协调计划作业、罐车入库检查、油品出库计量、铅封施打、油品付油数据反馈、汇总出库数据、报表统计、账务核对、订单执行率跟踪等。

2.驻厂办岗位职责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计量(计划)岗位职责:

负责计划以及执行情况的统计、跟踪。

负责提油计划的核对与传递。

做好集采业务原始单据的保存与核对工作。

负责集采业务相关系统的账务处理工作。

负责协助驻厂办主任统筹管理计划与资源衔接。

负责核查实际承运车辆信息与配送计划的一致性。

负责核查车辆装载油品与配送计划的一致性。

负责对入库车辆铅封进行检查,对出库车辆施封工作。

合理安排车辆发油顺序,并进行现场疏导及监管。

确认炼厂发油数量,测量、换算相关计量数据。

按要求填写相关发油台账。

负责物流系统的数据反馈。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

完成驻厂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3.驻厂办业务操作流程

3.1计划接受及取样业务

(1)驻厂办将业务部下发的计划订单进行整理汇总,依据订单与炼厂或油库对接资源。

(2)要求炼厂或油库提供盖章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然后,与业务管理部质量管理岗对接油品取样、送检。未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不予取样送检。

(3)驻厂办人员会同生产企业人员共同取油罐内5/6、3/6和底部20厘米高处的样品分别进行密度监测,同时对底部样要检查水杂是否合格,如果检测密度差值大于/等于1.2kg/m3,说明罐内油品分层,不符合质量合格条件;如果测量密度差值小于1.2kg/m3,并与生产企业提供数据相差在1.2kg/m3以内的,要重新按规定取样,等比例混合4升,立即封瓶,减少挥发。

(4)测量该罐油品标准密度变化范围(上层、下层),标准密度范围登记在样品标签备注栏。封样后送质检验检定站化验3升;驻厂办留存1升(保存周期为3个月)。驻厂办留样登记《样品管理记录》。

(5)执行的省外铁路槽车、油轮(油驳)集采计划时,驻厂办的取样送检数为:2-8节/个舱取4个样,首尾必取;9-15节/舱取6个样,首尾必取;16-25节/舱取8个样,首尾必取;26-50节/舱取10个样,首尾必取;51-90节/舱取15个样,首尾必取。每次取6升混合样,封样后送检验检定站3升,送有资质的第三方2升,驻厂办留存1升(保存周期为3个月)。驻厂办留样登记《样品管理记录》。

(6)驻厂办在质检系统内上传炼厂《产品质量合格证》。当检验检定站化验结果不合格时,驻厂办要及时上报业务管理部质量管理岗;检验检定站出具合格的《油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后,驻厂办协调付油单位做好付油相关准备工作。

(7)油样间管理

驻厂办应尽量协调付油单位提供专门的油样间或油样柜。

油样间按照要求应满足避光、通风、防爆等条件;油样柜所在区域应满足避光、通风、防爆等条件。

油样间或油样柜应配置门锁,钥匙应专门保存。

油样间或油样柜要根据6S标准存放汽油、柴油等样品,要做到标识清晰、排列有序。

样品存放和处置,须登记台账。

3.2.计划执行

(1)罐车入库检查

车辆入库装油前,驻厂人员需对罐仓清洁度进行检查,发现仓内有杂质或混装未清罐的车辆,不允许入库装油,上报业务部质量管理岗,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油罐车施封凭证》上的铅封号进行核对,仔细检查铅封号、钢丝是否完好,对有电子铅封的车辆进行电子铅封检查。

《油罐车施封凭证》不得随意更改、涂抹,如《凭证》上的信息模糊不清,需与前一施封单位进行情况核实。

如遇新车投运、车辆维修、执行客户计划原因导致铅封缺少等情况,需承运单位提前发施封证明。

(2)提油计划复核与确认

加油站配送、中转入库计划。二次物流系统下发与《集采计划订单》匹配的计划,驻厂办依据系统计划与炼厂进行衔接。车到后,驻厂办需逐车核对派车单及车辆行驶证,确保与计划一致方可允许开票装油。

地方炼厂客户自提。驻厂办根据《提油确认书》核对提油人身份,核对无误后根据《出库计划表》和物流系统计划进行装油,驻厂办打印《油品出库单》经提油人签字确认,存根联由仓储公司保存,发货联由驻厂办保存,收货联、回执联(财务联)交客户。

地方炼厂公司配送。驻厂办根据《出库计划表》和《付油通知单》进行装油,驻厂办打印《油品出库单》,提油人签字确认,《油品出库单》存根联由仓储公司保存,发货联由油库保存;收货联、回执联(财务联)交承运商司机。

东北地付客户自提。驻厂办根据《提油确认书》核对提油人身份,驻厂办与提油人分别在油库打印的《油品出库单》上签字确认。《油品出库单》存根联由仓储公司保存,发货联由油库保存,两联保存期限定为10年;收货联、回执联(财务联)交客户。

东北地付客户配送。驻厂办根据《出库计划表》和《付油通知单》复核装油信息,驻厂办与提油人分别在油库打印的《油品出库单》上签字确认。《油品出库单》存根联由仓储公司保存,发货联由油库保存;收货联、回执联(财务联)交承运商司机。

3.3 油品出库

(1)按照制度要求完成油品计量,填写相关数据(重量、标准密度等),做到测量准确,字迹清晰。

(2)计划执行过程中,每两小时按标准取样并测量油品标准密度,依据此密度测算付油V20升数。

(3)驻厂人员、司乘人员必须共同对每仓油使用油罐车下部取样器在卸油口处取样,检查油品外观是否含有水杂,复测密度是否超差,结果登记在《出库油品质量控制测量记录》中。

(4)发现含有水杂或标准密度超差,暂停配送,及时与发货方协调处理。(密度超差需登罐车取中部样进行复核,测量数据作为判定是否超差的标准,作为计算V20升数的依据)

(5)罐车取出测量密度或外观检查的油样,需定期处理,处理方式为罐车回罐或交给炼厂/油库,并签字确认。

3.4 付油反馈操作

驻厂办人员负责在二次物流系统及时进行付油反馈,根据炼厂的结算量和交接计量员测量的密度,准确填写油品原发量(结算量两者一致)、标准密度及V20升数,保证反馈数据准确有效。

计划(统计)岗负责在ERP系统内及时做发货单通知及油品入库工作,同时对接口数据及时进行处理。

3.5 出库单据打印及留存

驻厂办依据制度要求,对出库的炼厂过磅单或出库单等相关单据整理留存。

客户提油计划,驻厂办打印《油品出库单》经提油人签字确认,存根联、发货联驻厂办保存,收货联、回执联(财务联)交客户。

3.6 报表统计

驻厂办每日与炼厂核对前一日出库数量,做油品出库日核对对账表,主任及炼厂双方签字确认。

计划(统计)岗每日上午8:30前准确上报出库明细及台账并保留出库单据备查。

跟踪集采订单的执行情况,避免违规超量付油。

3.7铅封施打标准

罐车施封时,由驻厂办计量员对配送车辆进行施封,严禁由承运商司乘人员施封,严禁将铅封擅自交给驾驶员或其他人。

严格按照《配送罐车专用铅封管理办法》进行施封,对配送车辆施封要确保全面到位,即对所有装、卸油口(防尘盖、卸油口把手、操作箱门)及可能排油的位置均需施封,保证铅封施打牢固,并把相关信息准确填写在《油罐车铅封施封凭证》上。

铅封施打前,先旋转铅封小转柄至少三圈;

将铅封的钢丝穿过装油口、卸油口、操作箱的固定施封点;

将铅封的钢丝反转,从铅封的施封孔中穿过;

旋转铅封小转柄至少三圈,将铅封钢丝拉紧后,折断小转柄,并将剩余钢丝齐根剪断。

驻厂办的铅封及施封凭证的使用、发放需按制度要求建立台账并妥善保管。

4.炼厂信息反馈

(1)炼厂资源供应信息、运行情况。

(2)与炼厂核对油品出库量,集采合同量履行情况。

(3)集采油品取样、送检及油品检验等质量计量监管情况。

(4)装油效率异常情况,车到后一小时内无法入库装油即视为异常情况。

(5)出厂油品质量计量异常情况。

(6)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包括换罐、维修、资源不足等。

(7)现场作业流程进行监督,异常流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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