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28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001
招标编号: SSAWQC********查看详情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石鼓村王洲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查看详情.13元
工程规模:日处理餐厨垃圾 100 吨,用地面积约42302.57 平方米 。
发包范围:东莞市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各类基础施工等);(2)主体工程(含新建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主体结构、防水防腐、保温隔热、预埋构件及预留孔洞等);(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含厂区的生活给排水系统及污水处理配套给排水系统等);(5)电气工程(含高低压变配电/电力/照明/弱电系统/防雷保护、安全措施及接地系统等);(6)消防工程(包验收备案及取得合格证等);(7)通风工程(按图施工到位等);(8)防雷工程(按图施工到位及取得合格证等);(9)起重设备(含整套起重设备及配件的采购/制作/安装,包调试通过验收取证等);(10)景观绿化工程;(11)道路工程;(12)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部分另册)”内容中的附件(简称"招标专业及界限划分表")的要求。 其中收运车辆停车场停车棚、篮球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及招标专业及界限划分表明确不属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及甲供设备的采购(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部分另册)”内容中的附件"甲供设备清单表")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中标人需对上述工程提供一系列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服务等 。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临时(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 一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8年12月04日 至 2019年10月18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28日09时30分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18年11月28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嘉伟****-********查看详情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石鼓村王洲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柯松****-********-***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二楼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9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10)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看详情、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联系电话:****-********查看详情,联系人:黄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查看详情、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市住建局右侧大业联合企业办公楼二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4、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5、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6、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