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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客运 综合 高铁

所属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18/11/8 关键词客运综合高铁   近期更新69957项目点击关注“客运,综合,高铁”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高邮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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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GYSZYGC********查看详情1
工程名称高邮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2018/11/8 16:00:00公告结束时间2018/11/13 17:00:00
公告信息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高邮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检测标段材料检测服务

建设单位

高邮市交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高邮市高邮镇、卸甲镇

工程

概况

项目规模

/

合同估算价

约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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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暂定500日历天(材料检测开始至建筑物全部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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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

招标内

容范围

高邮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检测标段中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必须检测的项目。根据扬建工【2008】1号文“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关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3日

投标人

资格

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1、具备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及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资质);

2、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3、具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4、符合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21-2009等国家、地方相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和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经投标人任命

资审

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8月- 2018年10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

细则

综合评分法,计算报价得分(满分30分)技术评审(满分70分)其中:1、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满分15分);2、拟投入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资格和经历(满分15分);3、试验检测工作大纲(满分40分):(1)试验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法(10分);(2)试验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12分);(3)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15分);(4)本地化服务(3分)。

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附表(需具备见证取样及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资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登记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近3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必须装订成册

备注:1、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7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2、集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00-17:00

获取方式:至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2018年11月15日12:00分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8年11月15日17:00。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30 日上午10:00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系人:迮杰 电话:****-********查看详情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 8日

高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

一、提前缴纳说明

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1.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高邮环城路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

2.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高邮盂城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237

3.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高邮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

4.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屏淮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20998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高邮市长生路25号。

2、投标保证金只可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提前一日进行打款,并于下一工作日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周六周日打款的,下周一下午领取收据)。

3、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的)或电子回单(采用网银的)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于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高邮市缴纳保证金时已备案并提供过原件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1、承办方: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由招标代理承办,开标当日,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统一递交给招标代理,由招标代理按要求提出退款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退还,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监管。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投标人应在收据背面注明汇入银行和委托人联系电话

3、退还时间要求:

3.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将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号;

3.2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统一退还;

3.3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统一退还;

3.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需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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