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四线(S118)三水永平至大佈沙段改建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交能[2017]100号和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7]172号批准,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四线(S118)三水永平至大佈沙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于三水区大塘镇新屋,终点大塘镇大佈沙接省道S118上跨S269立交桥东引道。
2.2 本招标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路线全长4.748公里,全线设中桥1座,涵洞18道,平面交叉四处。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六车道。主要技术指标如下:①设计行车速度:80km/h;②设计荷载:公路一级;③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④桥函设计洪水频率:1/100;⑤路面结构类型:沥青路面。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993.5151万元,其中监理费为319.8947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起(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4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招标范围:从本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7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监理服务酬金支付方式:
1)监理人每月对施工进度进行计量,招标人则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所对应监理服务酬金的85%支付给监理人;
2)交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审批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3)监理人提供完整合格的施工监理资料并移交归档,且决算审批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
4)余下的监理服务酬金在竣工验收后,按程序审批后付清。
5)延期补偿款由监理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按程序支付给监理人;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酬金时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有效的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信用评价
4.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3.2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投标人以承诺书形式进行书面承诺。
4.3.3 投标人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投标人以承诺书形式进行书面承诺。
注:信用等级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认定原则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15〕359号)第三十五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原则要求。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4.4.2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
4.4.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完成过的类似施工监理业绩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曾在一项监理费达230万元且里程长度4km以上(含 4km)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的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或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受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至少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项监理费达230万元且长度4km以上(含 4km)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或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5.2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17时00分起至2018年11月20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11月30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 出席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华侨新村北43座5楼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莫先生 | 联 系 人 | 陆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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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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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