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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61部队家属区停车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场建 停车 部队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发布时间 2018/11/14 关键词场建停车部队   近期更新14220项目点击关注“场建,停车,部队”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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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31631部队保障部(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部队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31631部队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31661部队家属区停车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Z********查看详情6
2.3 招 标 人:31631部队保障部
2.4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黄塘路
2.5项目规模:本项目将现46栋公寓房前的小花园进行平整硬化,改建成一个长80米,宽26米的园林式停车场,设计车位76个。(具体以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工程造价:人民币748283.44元
2.7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建设各专业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8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符合相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和限额要求,等级为合格。
2.10 资金来源:部队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
3.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3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称;安全员1人以上(含1人);质量检查员1人以上(含1人);施工员1人以上(含1人)。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4投标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6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3.7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15日至2018年11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发售方式:投标代表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拟派驻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及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交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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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29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以下公开的媒体上发布:
http://www.gdzbtb.gov.cn/logi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tender.gd.gov.cn/(广东志正招标采购网)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7.1本项目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的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请汇入或转入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惠州惠城支行
账号:2008 0208 1920 0452 870
7.2中标人必须为本工程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中标人在施工期间违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分,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审计后10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8.其他事项
8.1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8.3 中标人须在开标后5日内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的有关规定计算后下浮20%计收。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31631部队保障部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黄塘路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0*****182
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一期11楼1109号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2-*******查看详情



2018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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