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江苏省高邮市公路管理站要采购如下货物,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标书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外封袋上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请于2018年11月20日下午3:00前密封盖章送至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盂城路584号),逾期将不予接收
3、请将包括“工作周期”、“总价”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供应商如不按要求履行合同的,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采购代理:印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6、采购单位:胡主任 联系电话:150*****779;
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元
项目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 | 报价 | 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 | |
(1) | 高邮三阳河航道跨河县道桥梁增设助航标志工程 | 详见附件1-采购说明级规格要求 | 1项 | 28.58万元 | 30天 | ||
合计 | ¥:大写: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月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需提供详细商务投标报价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 | |||||||
1、上述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b.、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c、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 |||||||
2、报价具体事项:按照下列要求组成投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
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 (1)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装入正、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原件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彩色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装入正、副本); (7)投标报价(原件); 注:上述所有文件需装订成册,1正2副,其中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 |||||||
4、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选项,否则当废单处理。 | |||||||
5、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完成供货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 |||||||
6、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向项目管理方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完成后退回,若供应商未按项目业主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 |||||||
7、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余款,项目款不计息。 | |||||||
备注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 报价中包含所有费用 (包含招标代理费和评委评标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