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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GC01-G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天幕、下沉广场及绿化景观等区域照明工程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照明 区域 景观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 2018/11/26 关键词照明区域景观   近期更新19610项目点击关注“照明,区域,景观”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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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天幕、下沉广场及绿化景观等区域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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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查看详情-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天幕、下沉广场及绿化景观等区域照明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90号文件批准建设。依据EPC建设合作协议约定,承包人为专业分包招标人,招标人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招标内容:长春龙翔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天幕、沉浸式秀场及绿化景观等区域夜景照明设备及灯具安装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含调试),深化设计工作。

2.3 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过程技术支持、施工及深化设计等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天幕、灯光秀场、景观照明、总控制系统、智慧路灯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辅助工程。

2.4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远达大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南、丙十四街以东区域。

2.5 计划工期:2019年03月15日至2019年09月20日。

2.6 计划投资:44200.1523万元。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1名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开标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同时须拟派1名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一级注册照明设计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若企业初始缴纳社会保险日期在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之间的,应提供初始日期至2018年9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如需社保密码锁查询,开标时递交社保密码锁)以便进行核查。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具备照明资质,且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承揽过至少一项公共建筑类、照明工程专项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此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企业信誉须良好,须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等相关文件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人,须由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担任(如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5)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9)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被授权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龙翔广场吉星大厦东侧2021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王先生

电话:185*****374********查看详情17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志娟、李鹤

电话:0431—********-***查看详情157*****212

电子邮件:ccgjzb@163.com

网址:www.ccgjzb.com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新区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07

监管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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