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4
一、招标单位:海宁市人民医院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消防器材
四、项目内容:灭火器、灭火剂灌充、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消防水带、水枪、过滤式自救呼吸器、自发光钢化地砖疏散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
五、投标人资格: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为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能经营此类器材的生产厂商、销售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3、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必须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5、具备提供以上产品的供货能力及安装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海宁市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如投标人非海宁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需提供该公司在海宁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书面承诺能提供长期服务)。
7、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17:00。
七、领取标书时间及地点
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8年12月10日9:30~11:30、13:30~17:00到海宁市人民医院1号楼6A10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八、领取招标文件前预先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九、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投标人在认可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再参与投标,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 址: 海宁市钱江西路2号
开户单位:海宁市人民医院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嘉兴海宁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