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广场商业裙房招商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一、新龙广场商业裙房招商运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龙广场商业裙房招商运营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4、工程规模:(1)顾问服务费每个月约为30万元;
(2)招商佣金为已收商户的两个月租金;
(3)运营佣金为净收益的10%。
5、要求工期:招商周期暂定一年,
运营周期暂定一年,
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龙广场商业裙房招商运营项目。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能力承担本招标范围内的工作。
2、业绩:具有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招商运营管理的业绩(包含招商筹备,开业筹备,项目运营),投标时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的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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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信誉要求:
4.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4.2.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4 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5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其他信息”栏口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
6.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30分钟
6.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5:00时
6.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7#楼5楼开标一室(海洋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路东、路北)。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钊瑾、杨晨
联系电话:180*****823,****-********查看详情,189*****266
招标办: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辅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时间: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