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0]360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该单位“网络办公及监控设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咸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络办公及监控设备”项目采购的谈判。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咸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络办公及监控设备”。
2、项目编号:XFZFCG-2010-42。
3、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网络办公设备及监控设备,共分两个包,供应商可根据自己经营范围投其中的任意一包或二包,投二包的须分包报价和总体报价,网络办公设备供应商可与监控设备供应商联合进行投标。
第一包:网络办公设备;
第二包:网络监控设备;
(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供应商条件:
(1)网络办公设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万元(含)以上;监控设备供应商必须具备湖北省公安厅安防企业备案资质;
(2)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监控设备供应商必须提供“湖北省公安厅安防企业”备案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在谈判前由谈判小组进行现场审查,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的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6、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13日(上班时间)。
7、谈判文件售出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14日(上班时间)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3日9:30时,地点为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13楼)。
9、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23日 上午9:30时
地 点: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13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夏先生 吴女士 覃女士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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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