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洼街道2018年农田水利干、支渠清淤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大洼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9日 15: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12月19日 08:30至2018年12月21日 16:30 | ||
预算金额 | ¥45.68769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少山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688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锦市大洼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少山、132*****6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工、****-*******查看详情 |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洼街道2018年农田水利干、支渠清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洼街道2018年农田水利干、支渠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LHZC(DW)2018-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少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8:30至2018年12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经营本项目的资格)。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6)供应商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及出售竞谈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1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竞谈文件。
3、出售竞谈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1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4、竞谈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少山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5.6876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8:30至2018年12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大洼街道2018年农田水利干、支渠清淤工程
2.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
3.采购内容:大洼街道2018年农田水利干、支渠清淤工程包括2条干渠清淤,28条支渠清淤。1座西三村蓄水池清淤。(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