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场站照明恢复工程——高铁北站高杆灯回迁(40米) |
项目编号 | WX*******查看详情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见附件1 |
采购截止时间 | 2019年1月4日下午17:00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2.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下午17:00; 3.退还:详见《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验收约定 | 1.施工期限: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3月15日。 2.验收方、施工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结算 | 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且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提交采购人一个月后,采购人支付开票金额的70%,余款提交发票满一年后支付;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自行结算。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必须对工程现状预先勘察,对项目现场条件充分了解。 2.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的材料、人工、机械、安全措施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只负责与甲方协调。 3.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金属构件安装或具有道路照明专业分包资质。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包含金属构件安装)或者道路照明专业分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携带原件进行核对。未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资质证书复印件,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4.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5.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7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6.业务电话:****-********查看详情 邹先生 技术支持:****-********查看详情 李女士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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