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双国用(2019)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
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月18日之前)(节假日顺
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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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面积 | 土地用途 | 备注 |
1 | 苏大林 | 苏正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双柏县妥甸镇永兴路附2号东和苑小区3幢1单元302室 | 110.81平方米/16.77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苏正勇占产权份额50% |
公告单位:双柏县国土资源局
2019 年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