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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市海曙区2019年内河水质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监测服务 水质 宁波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发布时间 2019/1/9 关键词监测服务水质宁波   近期更新4951项目点击关注“监测服务,水质,宁波”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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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重发)宁波市海曙区2019年内河水质监测服务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8NBHSWT208

档案编号:KXZJ-*******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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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6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五、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

内容

监测范围

监测指标

点位

数量

采购预算

1

水质监测服务

对宁波市海曙区2019年内河水质提升维护项目范围的河道开展全过程的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为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重要的技术依据

高锰酸盐、氨氮、溶解氧、总磷、透明度、叶绿素a

57个

人民币

30万元/年

六、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随本轮宁波市海曙区2019年内河水质提升维护项目服务周期,如上述项目终止,则此项目随同终止。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具有水质监测技术的重点实验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类或水质监测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6日止。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3、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注册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费用请于开标现场支付于代理单位,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后5位即“WT208”)、标段号(如有)(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

3、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银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0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政府采购站点、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一号

联系人:竺玉峰 电 话:****-********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1室 邮编:315700

联系人:王慧慧、陈春楠、陈斌武、郑菊琴

电话:****-********查看详情 邮箱:kxzb02@126.com

十三、特别提醒

供应商应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四、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2、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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