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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新院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设计咨询 中医院 徐州

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 2019/1/11 关键词设计咨询中医院徐州   近期更新335项目点击关注“设计咨询,中医院,徐州”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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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的徐州市中医院新院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 名称: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3楼
3. 项目联系人:李文杰
4. 联系电话:139*****975
二、采购代理机构
1. 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B座9层
3. 项目联系人:陈峰
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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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BZ001
四、采购项目
1. 名称:徐州市中医院新院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2. 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于采购人提出任务之后一个月内完成设计文件,并积极配合、辅助采购人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及部门审批。
3. 项目内容:徐州市中医院新院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五、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六、采购人采购需求:
1、根据徐州市中医院前期具备的材料(设计方案、地勘报告等)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设计内容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六级人防,不含:基坑支护、幕墙装配深化、室内精装修、智能化、室外景观、预制装配式设计、医疗专项、变电所、燃气、泛光照明、标志标识等专项设计内容。
2、施工图报送徐州市审图中心进行施工图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完善施工图,直至向采购人提供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3、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
4、采购人需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技术支持与服务。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且同时具备人防设计甲级资质;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有关信息: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1.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9年2月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3. 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340 开标室(第 六 开标室)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2月3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2月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 楼 340 开标室(第 六 开标室)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4.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峰
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陈峰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B座916室。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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