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民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梅陇段配套市政道路施工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梅陇段配套市政道路施工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0-********-****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74732,12-19-z747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强路(锦梅路~春申路、兴梅路~梅南路),分为南北两段。其中:北段北起锦梅路、南至春申路,南段北起兴梅路、南至梅南路,道路全长为59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为20米,建设规模为双向二快二慢车行道。同步实施雨污水排水工程,以及相应的道路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5、交付地址:闵行区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查看详情.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查看详情.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2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④资质证书。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16 17:00:00至2019-01-2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9年 1 月 23 日,下午13:30-16:00,至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12号银鹿大厦7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请自行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核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费500元。(注:一个包件500元)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现场审核通过后视为合格投标人。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2-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2-1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民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12号银鹿大厦13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以及提供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文件,一正四副,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并密封、网上投标回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其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民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闵行区莘浜路383号 |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112号银鹿大厦7楼 | 邮编:201199 | 邮编:200032 | 联系人:褚萃中 | 联系人:顾博文 | 电话:********查看详情 | 电话:139*****364 | 传真:********查看详情 | 传真:***-********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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