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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清障拖拽B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车辆 事故 警卫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 发布时间 2019/1/17 关键词车辆事故警卫   近期更新90102项目点击关注“车辆,事故,警卫”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大庆市公安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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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卫事故车辆清障拖拽采购B
品目
采购单位 大庆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大庆市 公告时间 2019年01月17日 16: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1月17日 16:23至2019年01月29日 09:3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146.7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欣屿
项目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 大庆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庆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9—*******查看详情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卫事故车辆清障拖拽采购B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卫事故车辆清障拖拽采购B组织招标。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投标无效。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查看详情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卫事故车辆清障拖拽采购B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卫事故车辆清障拖拽采购B,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1,297,800.00元,控制价:1,168,020.00元,第二标段预算:169,800.00元,控制价:152,82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拖车服务或清障车服务)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投标无效。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卫事故车辆清障拖拽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1月24日17时0 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获取文件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参加。
3、咨询电话:0459- *******查看详情(李欣屿)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3,000.00元、第二标段:1,7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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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查看详情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查看详情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查看详情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31
行号:********查看详情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29日9时30分, 具体开标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自助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查看详情。供应商必须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下载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下载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及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查看详情。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欣屿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大庆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英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查看详情
邮 编:163000
日期:2019年1月17日
项目需求
一标段
1、负责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等各项安保交通警卫,年平均1500台次。
2、负责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等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清障拖拽,年平均10000台次。
3、接受110报警指令,快速反应配备专业调度员负责车辆调派,清障救援电话不得无故占用,确保24小时畅通。
4、保证救援车辆保养良好,救援设备齐全有效,接到出警调度指令后,要及时赶赴交通事故现场。
5、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服从现场民警的指挥停放,要按规定进行安全警示防护,拖拽事故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6、遵照交警支队清障车辆管理工作细则开展拖拽、救援工作。
7、萨尔图、让胡路和红岗三个行政区每处至少8名工作人员,三处至少24名工作人员。
交警支队清障车辆管理工作细则
一、调度员岗位管理
1、负责日常停车场清障车辆生产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及时协调解决车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及时请示主管领导,确保清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调度员不得无故脱岗、离岗、酒后上岗,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清障救援电话不得无故占用,确保24小时畅通。接通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礼貌、热情并详细做好电话记录,根据现场需求,及时准确调派相应清障车辆。
4、驾驶员收车后应立即到调度室上缴路单。发生救援费用当日上缴财务。
5、建立完整的调度原始资料档案,按时填写路单和台帐,交接班后路单交到主管领导。
6、派车路单,实行编号制,路单按序派发,不允许跳号派车。
7、派车路单详细填写内容,不允许丢失、缺页、漏项。
8、负责在岗驾驶员的工作日常调配,及2小时事假如驾驶员不执行调派,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
二、救援车驾驶员岗位管理
1、接到停车场出警调度指令后,要及时赶赴交通事故现场,保证救援车辆保养良好,救援设备齐全有效。
2、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服从现场民警的指挥停放。
3、救援车辆停放妥当后,要按规定进行安全警示防护,如未采取警示防护或警示防护不当而造成后果,视情况由责任人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
4、拖拽事故车辆前,对事故车受损油路、电路、灯光等部位认真检查,切断油路及电路,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5、对于需要扣留但不需要拖拽的事故车辆,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代驾,否则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6、主动提醒车主取走货物及贵重物品,对发现遗漏在车内的贵重物品,要及时上交现场事故处理民警或停车场验收员,对私自动用或隐匿的,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救援车拖拽事故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二次损坏,做好紧固工作,对自动档车辆使用拖板车转载。对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三、信息录入员岗位管理
1、严格按照交警支队主管部门信息录入要求,对违法及事故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和车辆相片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微机;
2、严格按照车辆验收单,填写入场时间、车主、厂牌型号、车号及车身颜色等信息;
3、负责通过微机对验收单上登记的信息进行核对,发现信息不符,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报告;
4、准确录入办案公安机关民警姓名、警员编号及扣留车辆原因。
5、经过录入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及时上传至交警支队扣留车辆管理系统。
四、车辆入场交接管理
1、 车辆入场时,送车人员应服从车场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地点接受检验。
2、车辆验收完毕后,由验收员开据停车凭证,车场驾驶员提车入库并负责锁好车门、车窗。
3、入场车辆载有货物,车辆交接时,车主应及时提走,由于车主原因导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4、车内留有贵重物品,车主未能及时取走,验收员应立即登记并上缴业务室建档封存。
五、安全生产管理
1、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和操作水平。
2、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管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杜绝违法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作业。
3、关心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遵规守法的局面。
4、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做到“边查,边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车队、班组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严格整改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6、结合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火沙,做到定人、定位、定期维护定期填写检查记录。
7、对场区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严禁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及使用不安全电热器具。
8、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车场驾驶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路单制,做好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9、违章、事故车辆入场严格执行车场车辆入场检验制度。值班员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验收标准
为保证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标准。在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过程中,交警支队将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不定期对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机构的服务进行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验收内容如下:
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机构应完全履行合同及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验收小组将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并依据实际情况记录验收情况。
1、投入本项目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车辆未在服务所在地的每车每次扣5分。
2、投入本项目人员未在服务所在地的每人每次扣5分。
3、现场服务所需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人员未按承诺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每人每次扣5分。两小时未到现场扣20分。
4、完成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有投诉或上访且情况属实的,每件扣20分。
注:季度验收扣分大于等于20或累计扣分大于等于40分验收小组认定验收不合格,按合同违约处理。
二标段
1、负责大庆市大同各项安保交通警卫,年平均150台次。
2、负责大庆市大同区等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清障拖拽,年平均2000台次。
3、接受110报警指令,快速反应配备专业调度员负责车辆调派,清障救援电话不得无故占用,确保24小时畅通。
4、保证救援车辆保养良好,救援设备齐全有效,接到出警调度指令后,要及时赶赴交通事故现场。
5、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服从现场民警的指挥停放,要按规定进行安全警示防护,拖拽事故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6、遵照交警支队清障车辆管理工作细则开展拖拽、救援工作。
7、负责大庆市大同区至少5名工作人员。
交警支队清障车辆管理工作细则
一、调度员岗位管理
1、负责日常停车场清障车辆生产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及时协调解决车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及时请示主管领导,确保清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调度员不得无故脱岗、离岗、酒后上岗,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清障救援电话不得无故占用,确保24小时畅通。接通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礼貌、热情并详细做好电话记录,根据现场需求,及时准确调派相应清障车辆。
4、驾驶员收车后应立即到调度室上缴路单。发生救援费用当日上缴财务。
5、建立完整的调度原始资料档案,按时填写路单和台帐,交接班后路单交到主管领导。
6、派车路单,实行编号制,路单按序派发,不允许跳号派车。
7、派车路单详细填写内容,不允许丢失、缺页、漏项。
8、负责在岗驾驶员的工作日常调配,及2小时事假如驾驶员不执行调派,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
二、救援车驾驶员岗位管理
1、接到停车场出警调度指令后,要及时赶赴交通事故现场,保证救援车辆保养良好,救援设备齐全有效。
2、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服从现场民警的指挥停放。
3、救援车辆停放妥当后,要按规定进行安全警示防护,如未采取警示防护或警示防护不当而造成后果,视情况由责任人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
4、拖拽事故车辆前,对事故车受损油路、电路、灯光等部位认真检查,切断油路及电路,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5、对于需要扣留但不需要拖拽的事故车辆,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代驾,否则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6、主动提醒车主取走货物及贵重物品,对发现遗漏在车内的贵重物品,要及时上交现场事故处理民警或停车场验收员,对私自动用或隐匿的,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救援车拖拽事故车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二次损坏,做好紧固工作,对自动档车辆使用拖板车转载。对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三、信息录入员岗位管理
1、严格按照交警支队主管部门信息录入要求,对违法及事故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和车辆相片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微机;
2、严格按照车辆验收单,填写入场时间、车主、厂牌型号、车号及车身颜色等信息;
3、负责通过微机对验收单上登记的信息进行核对,发现信息不符,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报告;
4、准确录入办案公安机关民警姓名、警员编号及扣留车辆原因。
5、经过录入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及时上传至交警支队扣留车辆管理系统。
四、车辆入场交接管理
1、 车辆入场时,送车人员应服从车场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地点接受检验。
2、车辆验收完毕后,由验收员开据停车凭证,车场驾驶员提车入库并负责锁好车门、车窗。
3、入场车辆载有货物,车辆交接时,车主应及时提走,由于车主原因导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4、车内留有贵重物品,车主未能及时取走,验收员应立即登记并上缴业务室建档封存。
五、安全生产管理
1、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和操作水平。
2、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管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杜绝违法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作业。
3、关心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遵规守法的局面。
4、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做到“边查,边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车队、班组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严格整改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6、结合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火沙,做到定人、定位、定期维护定期填写检查记录。
7、对场区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严禁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及使用不安全电热器具。
8、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车场驾驶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路单制,做好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9、违章、事故车辆入场严格执行车场车辆入场检验制度。值班员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验收标准
为保证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标准。在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过程中,交警支队将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不定期对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机构的服务进行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验收内容如下:
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机构应完全履行合同及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验收小组将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并依据实际情况记录验收情况。
1、投入本项目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车辆未在服务所在地的每车每次扣5分。
2、投入本项目人员未在服务所在地的每人每次扣5分。
3、现场服务所需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人员未按承诺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每人每次扣5分。两小时未到现场扣20分。
4、完成交通警卫及事故清障服务有投诉或上访且情况属实的,每件扣20分。
注:季度验收扣分大于等于20或累计扣分大于等于40分验收小组认定验收不合格,按合同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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