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19年气区日常巡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9-XA403-FW128
一、招标条件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19年气区日常巡护业务外包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第二采气厂日常气区巡护主要分布在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子洲县、米脂县、吴堡县、佳县、绥德县、神木市等2区5县1市范围2.03万平方公里。为了强化第二采气厂气区巡护业务管理,维护长庆油田合法权益,保证气区正常生产秩序,需要巡护队伍进行日常巡护工作。
2.1.2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发布部分外包业务市场化指导价格的通知》(长油〔2014〕300号)要求,具体标段划分及工作要求:
序号 | 业务分类 | 标段划分 | 所在区域及工作量描述 | 工作要求 | 人员及车辆配备 | 费用测算/万元 |
1 | 气区日常巡护 | 第一标段 | 吴堡县、绥德县、米脂县范围内巡护工作 | 1.按照要求完成甲方气区管护区域内的日常巡护。2.负责气区动态监控。3.负责收集气区相关信息。4、配合甲方处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抢险工作。5.负责将输油(气)支线偷盗、破坏、管线腐蚀污染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 4人车组9个 | 318.5857 |
2 | 第二标段 | 神木市、佳县范围内巡护工作 | 4人车组8个 | 283.1873 | ||
3 | 第三标段 | 榆阳区、横山区、子洲县范围内巡护工作 | 4人车组8个 | 283.1873 |
2.2服务地点: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子洲县、米脂县、吴堡县、佳县、绥德县、神木市等2区5县1市。
2.3 服务期限及合同签订方式: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报价;一年服务期满根据《关于印发<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长油〔2015〕170号)、《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生产辅助业务外包承包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长油人字〔2017〕29号)、《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天然气生产辅助业务外包承包商考核管理细则的通知》(采气二厂字〔2017〕116号)和合同约定进行年度考核,对在第一个合同期内考核合格,可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价格不高于第一个合同期的条件下,按规定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外包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外包工作量(合同金额)随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终止合同;同时退出第二采气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得承包第二采气厂类似业务。
2.3.1服务期内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第二采气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3.2服务期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3.3服务期内违反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被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或被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2.3.4考核不合格标段超过该承包商在第二采气厂总标段数量三分之二的。
2.3.5在油田范围内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5起的。
2.3.6在第二采气厂发生盗卖油气产品案件3起以上或盗卖油气产品涉案人员5人次以上的。
2.3.7违反油田公司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给第二采气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3.8发生到第二采气厂非正常上访,一次超过10人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人次,给第二采气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一次到油田公司5人以上集体访,或个体到油田公司非正常上访3次以上,影响油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2.3.9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歪曲事实、造谣生事,给第二采气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3.10发生泄漏油田商业秘密事件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2.3.11因劳动争议、治安管理、队伍稳定等问题连带第二采气厂,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3.12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的。
2.3.13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识别培训、岗位培训、法制教育等培训工作普遍不落实的。
2.3.14有重大失信行为。
2.3.15与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率低于此标准的。
2.3.16存在转包或分包现象的。
2.4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连续三年承揽过油气区巡护、管线巡护等业务或同类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表,无资不抵债现象(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5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5日至2019年01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第四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所报名的单位及项目编号;
4.2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交叉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详见现场指示牌);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联系人:宋建伟
电 话: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 姜楠 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