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及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XAQZFCG-********查看详情9
(二) 项目名称:咸安区省控点位空气自动监测站颗粒物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 预算价格:人民币30万元
(四) 基本内容:咸安区省控点位空气自动监测站颗粒物分析仪采购项目是集成项目,包括所涉及的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全部软硬件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联调测试、项目验收预案、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系统维护;售后现场技术服务和软件升级等。
(五) 供应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审查资格要求如下: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合格产品名录“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三)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五) 投标人必须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之后);
(六) 本项目不接受如下情况的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如果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选择合格响应商中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商,舍掉其它供应商;
(七) 说明: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响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注册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二)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2019年 1月 28 日9:00至2019年 2 月 2 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 送达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二) 截止时间:2019年 2 月 20 日 8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二)开标时间:2019年 2 月 20 日 8 时 30 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环境监测站\联系人:虞女士
采购方电话:********查看详情663
采购方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金桂路6号
代理方名称: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女士
代理方电话:****-*******查看详情〈手机〉132*****196传真:****-*******查看详情
代理方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58号同惠国际广场写字楼1808号
监管方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管方电话 / 传真: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查看详情或****-*******查看详情
监管方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