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祥镇鲜2°水产养殖园提升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耘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耘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咸祥镇。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查看详情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牌楼、休闲步行道、休闲景观长廊、休闲垂钓平台、成品厕所、晒盐体验区、标志标牌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在2018年10月-12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3其它要求:
(1)投标人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满足:
①投标人在“系统”中的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③“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2)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
(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6.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耘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二期泰安中路158号太平洋恒业大厦19楼
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