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观岙污水处理厂准IV提标工程(设备及配套)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设计﹝2018﹞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观岙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14.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AAO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厂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达到 80%外运处置。本工程为提标改造工程,提标规模仍为14.0万m3/d,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台州市地表准IV类标准(其中TN按照10(12)mg/L考虑),污泥出路与现状相同;本工程提标采用在原有二级生物处理后新增曝气生物滤池+利用原有高密度沉淀池+原有深度处理设施的提标方案,再经紫外线消毒池消毒后排入厂外已建隧洞,最后排入隘顽湾;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为:CODcr = 300mg/l 、BOD5 =120mg/l、SS =200mg/l、NH3-N=40mg/l、TN= 55mg/l、TP= 5mg/l、pH=6~9;出水水质主要指标为:COD cr≤30mg/l、BOD5 ≤6mg/l、SS ≤5mg/l、NH3-N≤1.5(2.5)mg/l、TN≤ 10(12)mg/l、TP≤ 0.3mg/l、pH=6~9、粪大肠菌群数≤ 103 个/l(注:括号内数据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本次招标的工艺段为功能性招标,曝气生物滤池进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曝气生物滤池进出水水质要求
指标 | CODCr | BOD5 | SS | TN | NH3-N | NO3-N | 总磷 |
BAF进水水质 | ≤35(40) | ≤6 | ≤15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 ≤15 | ≤1.5(2.5) | ≤12 | ≤1.0 |
BAF设计出水水质 | ≤35(40) | ≤6 | ≤15 | ≤10(12) | ≤1.5(2.5) | ≤5(7) | ≤1.0 |
注:括号内数据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本工程主要内容如下:(1)污水处理设备:曝气生物滤池设备 (含滤板、进水堰、滤头、滤座、滤料、气动闸门、手动蝶阀、叠梁闸、气动蝶阀、集水坑排污泵、鼓风机、起吊设备、相关管道等成套设备及相关配电安装)1套,手电两用不锈钢渠道闸门8座、铸铁镶铜方闸门2座、潜水离心泵4台、电动葫芦 CD/5-18D型 1台,板式精细格栅4套、304不锈钢垃圾小车2台、铝合金叠梁闸1座、洗眼器1套、电动蝶阀DN1200 1套、乙酸钠加药系统1套及相关配电等安装。(2)自控系统:操作员站计算机、软件、PLC站、以太网光端交换机、超声波液位计等相关管线安装。(3)安防系统:高清数字室外摄像机、光端机、硬盘录像机、安防机柜等相关管线安装。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查看详情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设备及配套的供应、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行,具体包括工艺处理设备、曝气生物滤池设备成套(配套管道、管件等)、动力电缆及相应套管、配电箱(柜)、自控及安防系统(系统的预埋管、电源线、控制线、设备等)。
2.3工期: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并接到发包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安装(含调试)并且联合试运行出水水质连续7天达到中标人承诺的性能担保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自201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厂设备安装业绩。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②自201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接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厂设备安装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6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65元(含软件服务费15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6日上午09:00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5.2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查看详情/index.html)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查看详情/index.html)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查看详情)。
7.2 法定代表人名字以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名字为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副总经理名字以任职文件上的名字为准,下同。
7.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温岭市阳光大道157号科创大厦15楼
联系人:吴绍阳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8.2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服务业大厦8楼
联系人:朱斌斌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